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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自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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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嚴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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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自由」──其實是一項務實的教育。人無法脫離群體,人我之間必
須彼此尊重、相互體貼,不可任意濫用自由。
然而,人常常在可以自由自在的時候,卻被這種隨心所欲的自由蒙蔽,而
毫無知覺。
芸芸眾生,本來可以相處自在,過著和樂安定的生活,但有些人卻以「我
」的自私心理為中心,以自我為大,如此造成的結果常常使自己痛苦,也
影響周圍人群跟著爭執痛苦;不僅擾亂社會,甚至造成民不安、國不寧。
人不該以自由為名,把己意強加在別人身上。一切言行舉止,皆應「止乎
禮」,不超越法度規矩。
自由──在個人應該有道德觀的輔導;在社會則是法律;自由若不受道德
及法律規範,則趨於「野」,野則橫霸──力大、聲大、慾大、權大者縱
情放行,心無閘欄;而自由反倒遁退難伸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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