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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握人生使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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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靜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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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是我聞】 
                       
                       
                      有一天,一位同事來找我說:「李小姐,我覺得很懷疑,你師父說人生只 
                      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既然這個身體是我自己的,我就有指揮它、控 
                      制它的權利啊!為什麼說我們沒有所有權呢?」 
                       
                      正好我手上有一卷台北陳琇琇師姊在西螺慈濟茶會現身說法的錄音帶,我 
                      說:「請您先聽聽這卷帶子,聽完之後,相信你會有所得的。」 
                       
                      沒想到一個小時之後,他跑來找我,激動的向我說:『我懂了,你師父真 
                      是一位睿智的宗教家啊!』 
                       
                      琇琇師姊的故事又是怎樣呢?為什麼短短二十分鐘的心聲,能讓一位一向 
                      頗堅持己見的人豁然開朗呢?其實故事很平常,道理也很簡單,只有一句 
                      ──「人生無常」。但可貴的是琇琇師姊能以智慧去「運」她的命,而不 
                      是被命「運」她,更難得的是,她在絕地中遇到了引導她、幫助她迎向光 
                      明的黃永存、陳慧美賢伉儷。 
                       
                      琇琇師姊自小手掌紋就沒有生命線,聽多了一些穿鑿附會的閒言閒語,她 
                      的內心充滿了驚慌恐懼,想到自己活不過三十歲,消極、憂慮,連帶的也 
                      影響到身體的健康,整天病懨懨的過日子,三餐藥不離口。 
                       
                      為了要推翻可怕的說法,她在好友的介紹下到三重市某知名相命館相命, 
                      沒想到生辰八字一排開,相命仙竟然要她有心理準備,因為她不但無法看 
                      到孩子長大,而且夫婦倆會一起遭橫禍而離開人間。這個斷言,對二十六 
                      、七歲的她來說,未免太殘忍了吧!她終於癱瘓的坐在地上,「天啊!該 
                      如何是好呢?」 
                       
                      她無助、恐懼、絕望,她的病情加重了。就在這個時候,常去她開的美容 
                      院洗頭的陳慧美師姊,宛如是一盞明燈般的在她的心頭燃起,「對,我要 
                      去找她!」她對自己這麼說。 
                       
                      黃永存師兄伉儷知道她的情形之後,安慰她、鼓勵她,接引她進入慈濟。 
                      看到上人,看到這麼美的慈濟世界,她跪在佛前發願,願行菩薩道,願拋 
                      棄生死的恐懼……。 
                       
                      事隔一星期,在永和市公所前一場原本是車毀夫婦雙亡的車禍,竟然不可 
                      思議的逃過了,「一善破千災」的事實,竟然發生在她身上!剎那間,她 
                      體悟到人生的無常,更發心日日行善,每天把第一筆生意的收入捐給慈濟 
                      ;她做得好歡喜,活得好快樂。 
                       
                      尤其在面對活到一百高齡才去世的祖母身上,她發現到祖母雖然活了一百 
                      年,但她一百年的歲月卻只用在一個家庭而已,而她卻能將生命的功能發 
                      揮在利益社會人群上。如此說來,即使只有三十年的生命,對她而言,死 
                      亡不再是一件可怕的事。 
                       
                      她體悟到上人所說的:「會利用人生造福人群的人,一天就有一天的生命 
                      ;而不去造福人群,即使活到一百歲,也等於沒有生命。」原來人生的價 
                      值是在於生命的使用,而非擁有,她現在活得快樂、充實,而且她已經三 
                      十多歲了。 
                       
                      我想她的故事該是對「人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最好的詮釋吧! 
                      也難怪我那位同事,會為之改變他的觀念,而成為我的會員;這種結局對 
                      他、對我,該都是一種額外的收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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