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台灣兩千萬人口,變成兩千萬個菩薩」, 
                      由此,證嚴上人廣邀天下善士同耕福田。 
                      遍布各地的慈濟人,在社會上扮演著 
                      「一眼觀時千眼觀,一手動時千手動」的角色, 
                      充當愛的橋樑,將有心人的付出,點滴不漏 
                      親送到需要著身上,希望促進人間社會善的循環…… 
                       
                       
                       
                      人類的慈善活動由來已久。初民時代的部落社會,老弱婦孺、無力謀生者 
                      ,皆由整個部族供養,慈善行為本身即包含在社會文化之中。 
                       
                      宋朝的范仲淹,以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名言傳世, 
                      他曾經購買田地,將田產收益用以濟貧、救難,並協助一些失業的人度過 
                      待業期。觀看我國的民間戲劇,也經常出現善心的員外,在荒年、水災之 
                      際,發放米糧以賑災民。 
                       
                      放眼現今的台灣社會,除了政府的社會福利工作外,不少同鄉會、慈善會 
                      、愛心會,透過清寒獎學金或是救急、施棺的方式,嘉惠需要幫助的人。 
                      街頭上,行色匆匆的過客見到行乞的老者、幼孩,也經常會有人稍事駐足 
                      ,隨喜布施。 
                       
                      說到西方國家的慈善事業,不免要提起教會。的確,在西元五世紀至十三 
                      世紀之間,歐洲戰亂頻仍,透過教會的力量,使人民在實質生活上、在心 
                      靈上,都得到了滋養。到了近代,福利國家的觀念興起,除了原有的教會 
                      力量在社會上繼續運作外,並由國家擔負起社會福利事業的責任。民間部 
                      分,以家庭為單位,收養、認養孤兒的風氣盛行,更進而發展出多種國際 
                      救難組織,將救助的對象、範圍,擴至全球。 
                       
                      隨著歷史、文明的進展,人類的慈善面相也越加多元、深刻且專門。 
                       
                       
                      ◆社會救助不單是政府的責任 
                       
                       
                      並不是所有的人,在時間、經濟稍有餘裕的時候,就會自然地投身慈善工 
                      作;但是,眾生之中,唯一有能力開展出慈善行為的,只有人類。 
                       
                      在邁向福利國家的過程中,政府雖有義務擔負起社會救助的工作,然而, 
                      若有民間慈善團體在各地區的適當投入,除了能夠與政府社服單位相輔相 
                      成,讓受照顧戶得到更人性化、更貼切的幫助外,更重大的意義在於,透 
                      過人與人之間善意的交流,實質地把「民胞物與」的精神展現出來,也讓 
                      每個人多少分攤些社會責任,而不是將所有的任務都交給政府。 
                       
                      依照社會救助法,我國政府為照顧生活困難之低收入者,及遭受緊急自立 
                      ,而將社會救助的種類畫分為: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 
                      助。 
                       
                      所謂低收入者,其標準由省(市)政府視當地最低生活所需費用,逐年訂 
                      定,並於每年三月公告之。依低收入戶審定辦法,又將其區分為三類: 
                       
                      一、生活照顧戶:全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不動產、無收益,或因特殊 
                      故非靠救助無法生活者。 
                       
                      二、生活輔導戶:全戶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表者。 
                       
                      三、臨時輔導戶:全戶總收入雖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表,而超過部分未 
                      達該標準金額三分之一者。 
                       
                      各項救助業務及救助設施所需經費,則由各級政府相關單位分別編列預算 
                      支應之。 
                       
                      救助的範圍、對象、種類,雖由中央統一訂定,然而,各地區的生活指數 
                      不同,補助的金額、方式,則依各地方政府之經費多寡,而略有出入。 
                       
                      根據八十一年八月資料,台北縣與高雄市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情形如左: 
                       
                       
                      
                        
                          | 台北縣 | 
                          高雄市 | 
                         
                        
                          第一款: 
                             
                            .大人、小孩每人一律四千元。 
                            .七十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四 
                            千六百元。 
                            .領有殘障手冊每人每月四千六 
                            百元。 | 
                          .依每戶實際人口計算, 
                            每人每月四千元。 | 
                         
                        
                          第二款: 
                             
                            .大人無補助。 
                            .小孩十五歲以下,限補助兩名 
                            ,每人每月三千三百元。 | 
                          . 
                            每戶每月固定三千三百 
                            元。 | 
                         
                        
                          第三款: 
                             
                            .大人無補助。 
                            .小孩十五歲以下,限補助一名 
                            ,每人每月一千四百元。 | 
                          .無生活補助,逢一年三 
                            節每戶發慰問金,每節二千元。 | 
                         
                       
                       
                       
                      然而,諸法無常,面對瞬息萬變的人間事務,政府只能盡可能地勾勒出濟 
                      助的輪廓,但求盡力而已,而工作上任何看似輕易的成長突破,背後都曾 
                      經承載了無數無名英雄的戮力耕耘! 
                       
                       
                      ◆慈濟慈善精神──人人觀世音 
                       
                       
                      並不是所有的民間慈善工作,都是由宗教團體一肩承擔的;但是,慈善工 
                      作從事日久,能夠始終清淨無染,常以利益眾生為首要之事,主事者必然 
                      是個有修持的人。 
                       
                      有人類的慈善事業史上,在諸多的慈善團體、機構當中,發源自台灣東部 
                      的花蓮,擁有二十八年歷史的「佛教慈濟功德會」,究竟以什麼筆法,寫 
                      下專屬的一頁呢? 
                       
                      緣自證嚴上人的悲智願行。 
                       
                      證嚴上人說: 
                       
                      「二十八年前一灘血的因緣,使我體悟到,原來八千元就可挽回一條生命 
                      ,因為那位小產的婦人只要能繳出八千元的保證金,她就可以開刀、輸血 
                      ……她就有百分之八、九十得救的希望。但是二十八年前的八千元,對一 
                      個山地人來說,那簡直是天文數字啊!」 
                       
                      就是這麼一個因緣,使我下定決心,用佛教觀世音菩薩的精神,以千手千 
                      眼來救助苦難的眾生。 
                       
                      觀世音菩菩薩到底在那裡呢?當我看到那灘血時,我體悟到:原來觀世音 
                      菩薩的眼睛,就在我的身上,但是我只有兩隻眼睛;假如那灘血能讓其他 
                      具有菩薩心的人看到、讓其他如觀音菩薩的眼睛看到,相信那位小產的婦 
                      人不會再被抬回去,她一定會得救。遺憾的是,『觀世音菩薩的眼睛』, 
                      當時只在我身上啊! 
                       
                      當時我想,為何不把觀世音菩薩千手千眼的力量,發揮在這個社會上呢? 
                      為什麼不把觀世音菩薩的悲天憫人之心人間化呢?為什麼要把觀世音菩薩 
                      供奉得高高在上,與我們畫下一條鴻溝呢? 
                       
                      從此,我立下一個心願,希望別人一看到我時,就能產生『觀世音菩薩的 
                      眼睛』出來;每個人一看到我,就能多為苦難者付出愛心,即多出兩隻『 
                      觀世音菩薩的手』出來;只要能集合五百位會員,我就有一位千手千眼的 
                      觀世音菩薩了。 
                       
                      有人說,一個人活在世間,一定要有他最大的理想和最長的計畫,老實說 
                      ,我個人並沒有什麼理想和欲望,沒有欲望也就沒有什麼計畫,但我只把 
                      握一項──認真於當下每一個剎那。 
                       
                      我只是在我還能呼吸的時候,盡我的力量做事,利用我尚能呼吸的這一刻 
                      來呼籲大眾,呼籲大家能和我有同樣的心──利用我們這分呼吸,發揮現 
                      在已有的力量。 
                       
                      『福田一方邀天下善心,心蓮萬蕊造慈濟世界』,台灣有二千萬人口,如 
                      果真要問我有什麼理想和計畫,那就是:『我希望把台灣二千萬人口,變 
                      成二千萬個菩薩。』」 
                       
                       
                      ◆委員織成菩薩網 
                       
                       
                      依照證嚴上人的理念,每集合五百人的力量,就可以成就一位千手千日散 
                      居各地,遍布各階層、各角落,總得有人別具慧眼、妙手,才能識得有緣 
                      人,把一張菩薩網織就啊! 
                       
                      當年,證嚴上人受戒後曾發願不收弟子,也不受在家人皈依。功德會成立 
                      後,參與者深受上人的行誼、胸懷所感動,紛紛要求皈依。為了功德會的 
                      因緣,上人破例訂下皈依的兩項尺度: 
                       
                      1.凡皈依者,必須要做「慈濟功德會」的成員。 
                       
                      2.凡皈依者,必須實際負起「慈濟功德會」的社會救濟工作。 
                       
                      慈濟委員這個身分是終身、義務職。早年的慈濟委員,多由皈依的在家弟 
                      子擔任,秉著「以佛心為己心,以師志為己志」的佛家弟子精神,投入工 
                      作。 
                       
                      當時的台灣社會尚未邁入工業化,往後數年間又出現全球性經濟不景氣, 
                      功德會的照顧戶卻逐年增加,因而,如何在那樣財力、物力俱艱的年代, 
                      籌募到足夠的救助基金,始終是早期委員們的首要之務。 
                       
                      隨著社會富裕化的過程,慈濟的影響不斷延伸,受過現代教育、擁有各式 
                      職業經歷的中生代委員的投入,為慈濟委員的活動範圍,提供了更多的發 
                      展空間。 
                       
                      現代女性經過文明洗禮,對於自身的定位不再侷限於家庭,即使身為一名 
                      家庭主婦,也因著有了不同的價值觀,而有機會呈現出較果決、剛毅的一 
                      面。 
                       
                      許多中生代的委員,在她們飛揚跋扈的生命情態到了臨界點時,進入慈濟 
                      ,使得生命獲致沈潛深刻的轉機──謙恭有禮的形象令人心生歡喜;踐行 
                      佛法的結果,是讓全家人的生活、生命,進入了新的境界。 
                       
                      周遭的親友,在目睹了這些人的「現身說法」之後,每每興起進一步了解 
                      的念頭。特別熱心、有緣分者,便成為委員們的幕後,跟隨委員執行募款 
                      、訪貧、複查個案等基本任務,並努力充實慈濟精神。 
                       
                      民國七十七年起,發心恆長、具足愛心與耐心的幕後,經該組委員、組長 
                      們推薦、認同後,由上人親自公開授證,正式出任委員。從此,在每年八 
                      月及歲末,立下固定的授證時間。歷經二十多年,制度化的委員出任程序 
                      於焉形成。 
                       
                      自民國五十五年,從台灣花蓮三十位女眾每天節省五毛錢買菜金做起,至 
                      民國八十一年底,再推出五百零七位新委後,全世界的慈濟委員,已達三 
                      千一百九十七人。 
                       
                      慈濟之所以能夠獲得廣大會員群的肯定,願以定期布施護持志業,功德會 
                      多年來所秉持的「誠正信實」態度,是基本關鍵。 
                       
                      會員們可以確保自己的每一筆愛心款項,都透過全心奉獻、無求無償的慈 
                      濟委員,直接、審慎地運用在照顧戶身上;種種人事行政、書籍、雜誌、 
                      刊物、各分會建築的花費,另有專門的護法會或檀施會予以支援。海外慈 
                      濟人開拓會務,也是運用當地募得的款項,國際救助、大陸賑災,所有慈 
                      濟承辦的工作,完全秉持「專款專用」的原則,並未動用到國內的基金。 
                      二十八年慈善工作的收支檔案,存放於花蓮本會,條條清晰可查。 
                       
                       
                      ◆照顧個案洋溢家庭溫馨 
                       
                       
                      目前慈濟在慈善志業方面的工作項目包括:  
                       
                      一、「低收入戶」長期救濟金濟助。 
                      二、「低收入戶」長期白米或實物濟助。 
                      三、義診醫藥費補助。 
                      四、醫療濟助。 
                      五、災害急難救助。 
                      六、孤貧喪葬濟助。 
                       
                      歷年來,在慈善志業的收支及濟助人數,已由民國五十五年度全年長期濟 
                      助總支出一七、三九八元,濟助卅一人;到民國八十一年,全年長期濟助 
                      總支出超過五億元,濟助一○、七○三人。 
                       
                      除了前述的濟助項目,每逢歲末年終,為使長期照顧戶身心皆能溫暖,於 
                      例行發放時,加發年金、年貨及全新冬衣,並於各發放地點預備素席,邀 
                      請照顧戶圍爐吃年飯;至於平時因位處僻遠而由本會直接寄發濟財物的「 
                      郵寄戶」,逢冬令,當地委員們大多親自將年金、年貨送達戶主手中,以 
                      期當面表達慰問祝福之意。 
                       
                      早年,照顧戶以花東地區居多,冬令發放工作僅在本會舉行,分布於其他 
                      地區的照顧戶,則將物資寄送到府。台北、台中、屏東分會成立後,為求 
                      發放數量精確、效率快速,物資採購由本會統籌處理後,交由各分會進行 
                      打包,隨後再送往各縣市發放地點,由地負責人主持發放工作。 
                       
                      八十一年度的發放工作,全省共分二十個地點,甫於元月十四日至十九日 
                      (農曆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之間陸續完成。 
                       
                       
                       
                      ※慈濟歷年委員人數成長表 
                       
                      
                        
                          | 年度 | 
                          累計人數 | 
                         
                        
                          | 55~75 | 
                          190 | 
                         
                        
                          | 76 | 
                          870 | 
                         
                        
                          | 77 | 
                          1366 | 
                         
                        
                          | 78 | 
                          1613 | 
                         
                        
                          | 79 | 
                          1952 | 
                         
                        
                          | 80 | 
                          2464 | 
                         
                        
                          | 81 | 
                          3197 | 
                         
                       
                       
                       
                       
                      ※慈濟功德會目前國內長期照顧戶分布情形 
                       
                      
                        
                          | 地區 | 
                          人數 | 
                         
                        
                          | 基隆 | 
                          163 | 
                         
                        
                          | 台北 | 
                          1551 | 
                         
                        
                          | 桃園 | 
                          192 | 
                         
                        
                          | 新竹 | 
                          179 | 
                         
                        
                          | 苗栗 | 
                          360 | 
                         
                        
                          | 台中 | 
                          704 | 
                         
                        
                          | 彰化 | 
                          552 | 
                         
                        
                          | 南投 | 
                          748 | 
                         
                        
                          | 雲林 | 
                          727 | 
                         
                        
                          | 嘉義 | 
                          350 | 
                         
                        
                          | 台南 | 
                          695 | 
                         
                        
                          | 高雄 | 
                          882 | 
                         
                        
                          | 屏東 | 
                          780 | 
                         
                        
                          | 宜蘭 | 
                          616 | 
                         
                        
                          | 花蓮 | 
                          1062 | 
                         
                        
                          | 台東 | 
                          482 | 
                         
                        
                          | 金門 | 
                          75 | 
                         
                        
                          | 澎湖 | 
                          585 | 
                         
                        
                          | 總計 | 
                          10703 | 
                         
                       
                       
                       
                      ◆醫療與慈善救助進一步結合 
                       
                       
                      在歷經了二十餘年的慈善救濟之後,慈濟終於透過與醫療志業進一步結合 
                      ,試圖提升慈善工作的層次,解決貧苦的根源。 
                       
                      民國八十年七月,慈濟成立「貧戶醫療保健服務小組」,首先針對本會在 
                      花蓮地區三百二十五個照顧戶,由慈院醫師、公衛護士、社工員、宗教室 
                      員工、慈濟委員,展開到府醫療服務。 
                       
                      長達五個月的初訪工作,社服人員進一步地將個案予以分類定義,並進行 
                      社會、心理評估工作。從實務工作中,覺察到政府福利救助難以充分發揮 
                      的部分,而藉以反觀自身,謀求精進。 
                       
                      在個案型態方面,大致區分為四類── 
                       
                      (一)孤老無依:孤、老無依或為子女所棄養者。  
                       
                      此類個案佔所訪貧戶之百分之四十六。由於年老無依,毫無生產能力,無 
                      法改善生活困境,故需靠長期救助,生活品質較顯低落。 
                       
                      (二)單親或祖孫家庭:夫、寡婦或婚姻破碎,獨力扶養子女者。 
                       
                      此類個案佔所訪貧戶中之百分之二十七。由於此類個案子女均為就學中或 
                      年幼,經濟情況必須在子女就業或重組家庭後方可改善。 
                       
                      (三)家庭急難者:家庭組織健全,但其中成員突生急難事件,致使家庭 
                      發生危機。此類個案佔所訪貧戶中百分之六。俟急難原因消除方可自立。 
                       
                      (四)清寒家庭:但人口眾多生產能力薄弱,或家庭成員角色功能不彰者 
                      。 
                       
                      此類個案佔所訪貧戶之百分之二十一。除非提高生產能力,其問題方可解 
                      決。 
                       
                      綜合評估報告,工作人員並歸結出六大項貧戶問題。 
                       
                      一、「缺乏社會資源運用觀念」。由個案訪談的過程中發現,大多數的貧 
                      戶不知(或不為)自己可享的各項福利。因資訊上的斷層、及老弱殘疾之 
                      因素,使貧戶普遍未能申請,以致形成資源的閒置。 
                       
                      二、「老年殘疾個案的安養問題」。依社會福利的觀點,協助殘疾老人安 
                      養或安置,可讓老人獲得較好的生活品質。經訪貧小組評估,須輔導安養 
                      以改善生活品質的老人,因生活環境的地緣性及人際關係的適應問題,欲 
                      更換已熟稔的生活間較感困難。故需另行安養照顧之老人,大多表示不願 
                      前往。 
                       
                      三、「老年疾病就醫問題」。貧病使低收入戶之老人處境更為難堪,經評 
                      估須繼續治療慢性病之老人,或因交通不便或缺乏疾病之認知,大多數對 
                      疾病之治療態度較消極。因此如何照顧這些老人的生理病痛,是重要的課 
                      程。 
                       
                      四、「貧戶家庭子女的社會、心理適應、及就學問題」。由於家中遭遇變 
                      故,經濟功能瓦解,往往造成子女輟學,又因未獲得良好的教育,日後就 
                      業仍以低層工作來協助家計,造成生活型態的惡性循環,使其家庭難脫貧 
                      窮的藩籬。因此如何協助輔導下一代就學,並在成長過程中,建立積極的 
                      生活態度,增強自我的能力,以改善其家境,方為改善貧窮之道。 
                       
                      五、「低收入戶就業問題」。一般而言,低收入戶者學歷普遍偏低,相對 
                      地就業市場較侷限在勞力及臨時工的工作,又如突遭生理上的變故(如車 
                      禍),則謀職更為不易,有待謀求改善。 
                       
                      六、「貧戶健康、衛生觀念」較缺乏,有待改善以提昇生活品質。 
                       
                      七、「急難個案問題」,如能獲得積極的協助,並解決急難原因,或許可 
                      縮短補助的期限。 
                       
                      為了能確切輔助貧戶,基金會就貧戶身、心、靈的全面照顧,擬定了照顧 
                      模式及建議。以社區單位,結合該社區的社會資源,逐步展開切合當地需 
                      要之救濟工作。 
                       
                      在生理照顧方面:是以每個家庭為單位。服務項目包括:提供巡迴醫療及 
                      居家護理服務、提供義診券於當地醫師處診治,為貧戶轉介當地衛生所, 
                      進行慢性追蹤。 
                       
                      在社會、心理照顧方面:對象主要是就學中之低收入戶子女。服務項目為 
                      冬令營及成長營、安排寒暑假工讀、獎助學金之設置、圖書贈閱、課業輔 
                      導。另對於有工作能力之成年人,輔導其就業及職業訓練,無工作能力之 
                      殘疾老人,則給予家事服務及協助環境整理,並製作貧戶手冊使貧戶認識 
                      自身權益。 
                       
                       
                      ◆分區照顧、追縱與轉介 
                       
                       
                      為確實執行貧戶醫療保健工作,自八十一年元月開始推展第二階段的「貧 
                      病個案持續性照顧」。以光復鄉作為南北分野,工作人員分二進行,光復 
                      以南由家庭醫學科負責,結合委員、社工員,定期於每星期三下鄉服務。 
                      服務內容包括:當地衛生保健、環保淨化的常識宣導,定期舉辦「健康人 
                      生」各類講座。而光復以北,則委由醫院各科醫師,配合護士、行政人員 
                      ,於每星期六下午出訪服務,針對每一個案不同疾病給予適切醫療、轉診 
                      ,或在每星期二、三,針對需追蹤照顧的病患,予以居家健康、生活的關 
                      懷。 
                       
                      在持續性的照顧階段,工作人員常在給予醫療服務之餘,亦挽起衣袖、不 
                      畏污臭為殘老的貧戶清潔環境。 
                       
                      由於慈濟委員分布全省各處,時時發揮「一眼觀時千眼觀,一手動時千手 
                      動」的聞聲救苦精神,因此若能將此廣大的人力資源做一整合後,採分區 
                      、分組、分戶的照顧模式,則無論在何時、何處、貧戶有任何問題,委員 
                      皆能以最迅速的協助、處理,為貧戶尋適當的援助。因此,自八十一年九 
                      月,貧戶照顧邁向第三階段的「分區照顧、追蹤及轉介」照顧模式。 
                       
                      因著慈濟自身的醫療資源、社服人員聚集於花蓮之便,乃以花蓮做為首先 
                      施行地區;預計未來將以此模式巡迴全省,為受濟戶做醫療保健,或配合 
                      慈濟醫療網來推動,以積極照顧全省各地貧戶。 
                       
                      透過此項貧戶醫療保健服務,將慈濟慈善與醫療工作相結合,能使慈濟精 
                      神更徹底落實,而此模式或可為我國基層社會福利提供一參考模式。 
                       
                       
                      ◆做善事不是有錢人的專利 
                       
                       
                      促使慈濟能夠從證嚴上人的悲願,成為一個具有實質事跡的實踐團體,最 
                      大的後援力,也就是上人口中的「千手千眼菩薩」──遍及全省、各階層 
                      、各個年齡層的慈濟委員、會員。 
                       
                      功德會初期是由三十位女眾做起,會員的分布,也侷限於東部地區,並從 
                      熟識的親友推介起;會員捐獻的金額多為五元、十元(每個月)。值得一 
                      提的是,功德會一開始,便試圖打破「有錢人才能做善事」的成員,功德 
                      會的會員大多為市井小民,即使到了今天,每十個台灣人即有一人是慈濟 
                      會員的情況下,依然以小康、中產階級佔絕大多數,捐款也以小額為多。 
                       
                      功德會成立十六個月的會員總數是兩百九十三人,往後數年間,隨著勸募 
                      委員在各縣市陸續產生,會員總數也不斷增長,截至六十三年二月,已有 
                      六千餘人。民國六十八年之後,因著籌募慈濟醫院建設基金,各地委員大 
                      力奔走之下,會員數加速成長。 
                       
                      醫院啟業後,使得慈善工作由「治標」深入「治本」,實質的濟世行跡, 
                      更獲大眾肯定,至民國七十六年初,會員總數已突破十萬人,該年年底即 
                      激增至二十萬人──第一個十萬人用了十二年的時間才邀集到,第二個十 
                      萬人,只用了一年的光陰。 
                       
                      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全省會員數已達兩百萬人,此後更以每月十萬人的速 
                      度成長,至十二月份,達到兩百七十萬人的紀錄。 
                       
                       
                      ◆帶動社會善的循環 
                       
                       
                      慈濟能夠發揮如此廣大的救援功能,並不是單憑慈濟委員去發掘個案;大 
                      多數的個案,是由會員提供的。換句話說,慈濟功德會扮演了「橋樑」的 
                      角色──把散布在全省的觀世音菩薩的眼睛、雙手聚集起來,有組織、有 
                      規畫、依實際需要,點滴不漏地把關懷傳達給受照顧戶。 
                       
                      而照顧戶們經常有人因著感念社會大眾的愛心,極盡地省吃儉用,又把部 
                      分的濟助金捐回,也成為本會的會員,他們還想去幫助比自己更困苦的人 
                      ,他們也嚮往菩薩的境界啊!──愛,是可以傳達且循環的,但需要透過 
                      適當的管道。 
                       
                      所以,慈濟的會員越多,乃意味著愛的循環在社會中越加順暢,則受傷心 
                      靈的荒漠,越能得到滋潤,進而萌發新綠。慈濟擁有兩百七十萬會員,透 
                      露出淨化台灣的腳步,正要邁向新的里程。 
                       
                      認同慈善工作的人,已經從生物意義上的人類,提升為肯定生命意義的人 
                      ;能夠親身參與慈善工作的人,乃是透過實地的行動,探尋體證生命意義 
                      之所在;覺知了生命的本質之後,而能夠邀集志同道合的人,以協助更多 
                      人開顯生命真諦,即是加速人間淨化的啟始。 
                       
                       
                      ◆起於慈善救助,止於人性至善 
                       
                       
                      慈濟,是個講究宗教內在化、實質化,而外表上不拘泥宗教形式的宗教團 
                      體。「為佛教、為眾生」是證嚴上人行事為人的根本原則,功德會的成立 
                      ,也是秉持著佛教精神。然而,慈濟人在社會各個階層展現慈濟精神時, 
                      並不刻意強調宗教色彩,對信仰其他正信宗教的人士,亦是心存恭敬。 
                       
                      「所有的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這已經是社會大眾對於宗教的共識了, 
                      然而,正信的宗教,不管是有神論或是無神論的宗教,還有一個共同之處 
                      ,就是「去我執」。 
                       
                      有神論的宗教,透過完美、至高無上的超越者的存在,以顯示人的渺小不 
                      可自恃;無神論的宗教,雖然也有一個完美的典型,但是,這個典禮型是 
                      人經由不斷地自省、提升、修持,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兩者的基本信念 
                      雖不同,卻都必須透過一步步袪除自身的「貢高我慢」,才能真正登堂人 
                      室,進入高層次的心靈境界。 
                       
                      曾有人問及其自身為基督徒,能否加入慈濟或在慈濟志業體工作?證嚴上 
                      人答以:「我不擔心你是基督徒,只擔心你信仰得不夠堅定。」 
                       
                      「為佛教、為眾生」,本身就是個因果循環,為使眾生離苦得樂,必須廣 
                      傳佛陀的教化;為使佛法得以傳布,又須廣開方便法門,以利眾生親近。 
                      佛法重在實質的體悟、真正的昇華、實然地展現大愛,若能努力朝此方向 
                      修持,是否皈依在佛教名下,並不需要執著。 
                       
                      佛教慈濟功德會,乃是透過證嚴上人為眾生開闢的方便法門,以慈善志業 
                      起步,已擴展至四大志業,提供諸有緣人各依根器、因緣,自當世世間法 
                      超拔至佛法的境地──起於慈善救濟,止於人性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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