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盧蘇偉
除非孩子將零用錢用在傷人害己上,
否則應該讓他自由決定錢的用途。
有對夫婦問我:「孩子每個月的零用錢,沒三天就全花光了,然後又
利用各種機會向親友要錢,令我們十分困擾!不知該如何協助孩子才
好?」
我希望他們能具體陳述對孩子用錢的期望,他們說:「就算不懂得儲
蓄,致少也要會支配錢,買些有益的物品,不要一拿到就花光。」
我想這對父母的困擾是:
一,捨不得孩子把父母辛苦賺來的錢隨便花掉。
二,希望孩子懂得支配金錢,能把五百元平均用在每一週。
三,希望孩子不要花錢買一些無益的玩具。
我把問題拋回給這對父母,希望他們先想一想下列問題:
一,孩子對父母給的零用錢,是否有「自由支配」的權力?
二,懂得「存錢」和「學習用錢」,那個比較重要?
三,孩子的價值觀和看法要和父母一樣,才算是個好孩子嗎?
給零用錢的目的,是希望孩子能學習如何支配自己的資源,不論孩子
是有遠見、有野心地存錢做大事(買貴重的東西),或是經不起誘惑
買下眼前的需要,這和孩子的人格特質有關,也各有利弊。
所以,除非孩子用在傷人害己上,否則應該讓他自由決定錢的用途。
父母能做的是,隨孩子的年齡調整給予的金錢數目和時間。
例如,國小低年級每天或兩天給一次,每次以五十元以下為宜(視孩
子實際運用需求而調整);高年級可以試著每週給一次,每次不超過
兩百元;國中每週給一次,每次五百元以內;高中每月給一次,每次
三千元以內;大學、專科以上試著三個月、半年給一次,一次給一萬
元左右。
父母要讓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學習如何支配零用錢,孩子長大、經
濟獨立後,才能懂得如何調節供需,不至於經常透支、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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