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說,想去打工賺零用錢
撰文‧李秋月(慈濟教師聯誼會) 插畫‧葉晉宏

問:孩子說要去打工買喜歡的東西,我該給他更多零用錢讓他專心念書嗎?還是尊重他的計畫?
答:這問題的確讓父母傷腦筋。
現在青春期來得早,若是小學五、六年級及國中要去打工,個人較不贊成;第一,年齡太小,無法分辨、應變打工環境的危險;第二,這個階段是孩子基礎學習黃金時刻,錯過了很難重來。
青春期的孩子會為了想要的東西提出需求,是人之常情,這時候要坐下來跟孩子好好談。首先讓孩子知道家裏的收入及支出,讓他心裏明白他的要求是否合理?其次是釐清他要的東西是需要,還是想要?若要出去打工,會不會影響課業學習?
以上問題都釐清後,父母和孩子共同解決費用問題:
一、父母、孩子各出一半費用。
二、一起商量提高一點點零用錢額度,但不要讓孩子一下子就有錢去購買,而是讓他學會累積財富,開源節流,靠自己的零用錢去達成願望。
三、在家中打工。例如:每週陪爺爺、奶奶散步;每週陪媽媽去買菜,並幫忙整理蔬果;每週打掃、拖地等。完成工作可以獲得多少錢?
孩子若堅持要到外面打工,建議父母要幫忙了解孩子的工作內容、職場環境的安全、薪水、保險,讓孩子覺得父母是愛他、關心他的,千萬不要讓孩子單獨面對所有的事。父母也可以偶爾到孩子打工的店消費,表達支持孩子的心,這樣他才會跟父母分享工作的心得。
若真心想獲得一樣東西,就要學會付出,要提早讓孩子明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件事,並為自己的一切負責任;父母千萬不要一味地為孩子做事或處理問題,以免養成不知感恩以及依賴的心態。
我的兩個孩子,國高中時的零用錢是固定的,想要的東西用自己的零用錢買,不會額外給;這個習慣延伸到大學,每個月仍是固定零用錢,需要買衣服或其他必需品,一律由零用錢支出;為了避免寅吃卯糧,他們學會了記帳。現在都上班了,仍每天記帳,清楚知道自己的收支,所以生活無虞。
不要隨意增加孩子的零用錢,或讓青春期的孩子為了「想要」的東西而去打工,要開始建立金錢價值觀,並且教會他們記帳,讓他們早日為自己的一切負責任,這樣當父母的才能輕安自在直到年老。
●教孩子建立金錢價值觀,學會記帳,避免寅吃卯糧,也是為自己負責,以免養成依賴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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