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與搬家
日前,參加一個長輩的告別式。行禮如儀當中,突然聽到司儀講了一小段話,很是令人感動。
「證嚴法師說:『人生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生命,就好像租車一樣,時間到了就要還給車行,所以沒有所有權;但是在承租的這段時間,我們有使用權。既然租了車子,就要善用它,用它做好事,千萬不要做壞事……」
聽了這段話,我在心裏為他拍拍手。「租車」的比喻,也讓我想起金義楨阿伯說過「搬家」的比喻。
金阿伯是樂生療養院的病人。半世紀的痲瘋歲月,他從佛法中得到智慧與解脫,對於生死,更有一番透徹的說法。
他說:「人的身體就好像房子。房子會老舊、破落,終至不能居住,必須拆除。這時候,就必須要『搬家』了。」
每個人都想要搬進堅固、美麗的豪宅,但是豪宅價值不菲,可不是人人買得起。如果一個人勤奮努力,累積了很多財富。那麼他要「搬家」時,盡可以選擇風景好、設備佳的大廈或別墅去住。
如果一個人,好逸惡勞,兩手空空,要「搬家」的時候,只有仰屋興嘆。好一點的,棲身小屋;更甚者,就要露宿街頭了。
「人在活著的時候,就要儲備『搬家』的資糧。」金阿伯說:「這個資糧不是金錢,而是善行義舉。」
佛家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儒家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均是「搬家」的資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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