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溪畔少年英雄
擔任法官的父親,嫉惡如仇,經常得罪黑白兩道,終於遇上兇神惡煞……因此決定辭官當律師,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日子,帶我們逃命到臺北。

據父親描述,光復前後的曾文溪水量豐沛、水質良好,小時候曾嬉戲跳躍溪邊滾燙的大石頭,從未想過曾文溪也有垂垂老去的一天。
在溪畔長大的父親,親身經歷了曾文溪的擺渡史。故鄉臺南縣斗六仔早期對外交通工具只有撐長篙的竹筏,長篙的底部必須包上一層鐵皮,才耐得過河底的泥沙石塊。
擺渡者最大的威脅是雨天,雨水使河面升高,奔騰的激流常無情吞沒竹筏,著簑衣的渡夫若不幸落入深水急流,多半會因解不開笨重的簑衣而遇難。村人因此在曾文溪的兩岸搭上鉛條,筏上的人利用拉麻繩渡河。
想當年,撐長篙擺渡竹筏,非但不是詩情畫意的美事,反而是性命攸關的挑戰。
一九五九年八七水災發生後數日,父親為參加普通考試而趕赴臺北應考。由於交通中斷,報紙停送,收音機也失聲,致使鄉民根本不知道外界災情慘重,所以父親仍按計畫出發。
當時,父親剛從師範學校畢業,分發到臺南縣左鎮鄉當小學老師。他暗忖若能通過普考,便能晉升兩級,調整後的薪水,對貧困家境大有幫助,因此執意赴考。
持反對意見的祖母,對過去發生的水災仍心有餘悸,一直勸兒子明年再考,參加過二次大戰的祖父卻不以為然,他將父親應考之事看作打仗,既然鬥志高昂就勇往直前吧!
父親於八月十一日清晨六時出發,從左鎮步行七點五公里的山路,經過被水災沖斷成兩半的千鳥橋,一直走到那拔林才搭上興南客運到臺南,然後改搭火車。
到了嘉義,火車因田頭地區淹水無法通行,父親下車想辦法渡河,就在竹筏與步行的交替中過了河,上岸後攔了一部北上的卡車,一起搭便車的是一對也要赴考的同鄉父子,於是三人結伴同行。
到了西螺大橋,發現橋頭已被洪水沖裂,所幸仍可步行通過。眾人在豔陽下揮汗如雨前進約一小時,過了橋再搭便車北上;經過彰化街面時,從卡車上清晰看到那些被大水淹過的土埆厝,因浸水融化而倒垮了。建材使用黏土加稻草混合,曬乾後的土塊正一塊塊瓦解。
彰化市民從屋內舀水向外潑,所見的人和物皆滿是汙泥,整個市容汙穢不堪,臭氣沖天。卡車駛到大肚溪時,看到鐵軌整段被捲入溪中,幸好路橋仍可通行,過橋之後才接上火車,到達臺北已是隔日清晨四時,足足費了二十二小時才抵達。
當時天色仍灰暗,一行三人好不容易找到歇腳的旅店,卻只有一張床。那對父子累壞了,上了床倒頭就睡,父親就著微弱的燈光,讀書到天亮。天亮後即趕去看考場,雖然到考的應試者很少,高、普考仍照常舉行。同年十二月又補辦一次考試,兩次考試一起放榜,父親如願考取普考教育行政人員。
父親從臺北返南時,火車已分段接駁通車。行經彰化時,聽說警員買順田為拯救受災民眾,一再跳入水中救人,第三次下水救起兩人,自己卻不幸遇難。父親聞言悲從中來,因為買順田正是他的小學同學。
一九五三年,他們才小學畢業,同學們相約在山溪戲水,不諳水性的父親被急流沖進深潭,正在掙扎之際,買順田旋即跳入水中救他上岸。天生俠義且水性極佳的買順田,年紀輕輕就失去了生命,令人不勝唏噓!
有感於買順田救災精神之偉大,促使父親在捉襟見肘的經濟情況下,勉力購買了政府為重建家園而推出的「八七災區復興建設有獎儲蓄券」。父親收藏的儲蓄券是臺灣銀行在一九六〇年二月十六日發行的第四期獎券,每張面額新臺幣十元,每期發行一百萬張為限,還本期定為十年,自發行日算起至十年到期時,可憑券付還本金。
這張流傳至今的救災券,父親一直沒有拿去兌換本金,因為它涵蓋了無數個不為人知的故事,包括買順田捨己救人、祖父的軍事精神、祖母的慈母心以及父親無畏艱難的向上心,其價值又豈止面額十元而已?
父親有八個兄弟姊妹,大姑、三姑已嫁為人婦(二姑早夭),父親一開始教書賺錢,就要幫著撫養五個弟弟、妹妹。兄弟姊妹雖多,但感情很好。
五姑回憶貧困的家境,她說:「家裏只有兩顆雞蛋可以煎成荷包蛋帶便當,哥哥、姊姊一人一半,我就只能看。」身為老么總是受委屈,有一次,學校指派代表參加書法比賽,兄妹五人通通榜上有名,祖父說:「長幼有序,哥哥、姊姊先挑毛筆。」五姑拿了一隻最爛的毛筆,三叔雖然寫得很好,但他的筆頭在最後一筆掉了下來,弄髒了整張紙,功虧一簣,比賽結果竟是五姑勇奪書法比賽第一名。
三叔也深受貧困所苦,國民小學坐了六年的「三腳椅子」,原因是繳不起補習費,經常遭老師無故處罰。全班最窮的就是三叔及另一個水電工的孩子,沒想到初中聯招放榜,只有這兩個「三腳椅子」的主人考上臺南一中。三年後,愛讀書的三叔再度考上臺南一中高中部,是家裏最有書卷氣的男生。
父親二十三歲如願考取法官,嫉惡如仇的性格經常得罪黑白兩道,在我十三歲那年終於遇上兇神惡煞。
那一年,父親是基隆地方法院的檢察官,因案羈押了一位黑社會角頭。在一個暴風雨的夜裏,幫派大哥帶著小弟,穿著雨衣,抱著報紙包裹、疊成磚形的現鈔,來到法院宿舍。錢磚高高地在桌面疊起,大哥黑著臉說:「拿去用,不然就拿來給你家人收屍。」言下之意是——「要死要活隨你便」。
幾經思考,父親決定辭官下臺當律師,我們在另一個夜黑風高的日子逃命到臺北。沒多久,那個角頭還是被放了出來,當我們用不理解的眼光看著父親,他說:「至少人不是我放的,我沒有做對不起良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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