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南北差異
所幸,隋文帝(西元五八一至六〇四年)繼承了北周的統治,一開始就改變了宇文邕毀佛的政策,而以佛教作為鞏固期統治權的方針之一。這和他出生在馮翊(今陝西大荔縣)般若尼寺受智仙尼的撫養、和即位時僧人曇延力請恢復佛教不無關係。
他首先下令修復毀廢的寺院,允許百姓出家;又令每戶出錢營造經像,長安(時為首都)及並州、相州、洛州等諸大都,邑由官家繕寫一切經,分別收藏在寺院及祕閣之內,從而天下風從,形成民間的佛經比儒家的六經還要多的現象。
不過,佛教本身的發展亦有分裂、排擠的問題。
在鳩摩羅什之後,南朝的譯經事業在中國佛教史上亦占有重要地位,無論譯經卷數或其範圍都相當可觀;經論研究也蔚為風氣,促成各家學派的成立。晉、宋之交,義學高僧如道生、慧觀、佛馱跋陀羅(覺賢)自關中至廬山而轉建業(今南京),沮渠京聲、佛陀什、良耶舍、求那跋陀羅等譯經高僧亦陸續南來,建業遂代廬山而成為南朝佛教領導中心,奠定了南朝譯經的基礎。
法顯所譯六卷《大般泥洹經》因道生提倡而頗盛;至慧觀、謝靈運,就北涼曇無讖譯四十卷《大般涅槃經》重加整理成三十六卷的南本《大般涅槃經》後,學者無不研習,注疏甚多,因而形成涅槃學派。《涅槃》在南北朝的盛行程度,堪比《般若》於魏晉兩朝。
又沮渠京聲譯《佛說觀彌勒上生兜率天經》與《佛說彌勒下生經》,兜率淨土思想因此盛行一時。良耶舍譯出《觀無量壽佛經》等,對於淨土教的傳播產生莫大助益。僧伽跋摩譯出《雜阿毗曇心論》,形成專研毗曇學的風潮。
求那跋陀羅最主要的譯經有《勝鬘經》、《楞伽經》,對中國如來藏思想的開展帶來深遠影響。陳朝真諦譯有《攝大乘論》、《攝大乘論釋》、《俱舍論》等,使無著、世親之學弘傳於中國,同時亦開啟攝論、俱舍二學派。又「三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以僧朗、僧詮及法朗而中興;《成實》在梁朝時更為興盛。
南朝繼承東晉重視佛教義學的傳統,在佛教理論上多有發明。特別是劉宋一代,在建康組成了以佛馱跋陀羅和求那跋陀羅為核心的譯場,湧現出慧觀、慧嚴等一大批學僧,繼續影響著士大夫的思想風貌。
北朝諸帝,除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的短暫時刻外,無不扶植佛教。與南朝相比,它偏重興辦福業建造和禪行神異,其義學則在宣揚律己禁欲。
就總體說,北朝更重禪法(禪定之學);惠始、佛陀、僧稠等,都受到北朝帝王的禮遇。原因也在於禪僧影響群眾廣泛,同時傳授內容又不出持戒、禪定等「調心」的範圍,頗合乎統治者的需要。
中土判教的起源,則有兩方面。其一,佛教傳來,到南北朝時代的二、三百年間,三藏經典已大致譯出。這些教典,在印度出現的時地和因緣各異,而且隸屬的部派有別,因而所顯的義理互有出入,「有/空」、「性/相」等諸多學說並陳。然而,佛教的教義,是在多樣之中有其統一之脈絡的;想將這些紛歧的教義加以整理,予以有秩序地配置,進而形成一整個佛法體系,乃是教相判釋產生的原因之一。
其二,由於這時教典略備,學者鑽研探討,各有所崇,思想的體系逐漸成熟,因而逐漸呈現宗派的雛形,如毗曇師、成實師、涅槃師、地論師、攝論師等相繼出現。他們把釋尊一代的教法,依一家的義旨,或者以時間的配列、或者就教理的淺深加以組織,來剖析解釋,以闡明各家在整個佛教當中所據的地位和價值。這是教相判釋產生的另一原因。
首先是姚秦的鳩摩羅什,依據《維摩詰經》的「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而倡一音教。
什師的弟子竺道生,則有四種法輪之說:一為善淨法輪(《小乘經》),二為方便法輪(《般若經》),三為真實法輪(《法華經》),四為無餘法輪(《涅槃經》)。
同為什師的弟子慧觀,則倡二教五時。「二教」是指頓(《華嚴經》)與漸(餘諸經),「五時」是將漸教分為有相教(小乘,又名三乘別教)、無相教(般若,又名三乘通教)、抑揚教(《維摩》、《思益》等經)、同歸教(《法華經》)、常住教(《涅槃經》)。
以慧觀的教判為基礎,開出江南的三家;江北也開出七家,合稱為當時的「南三北七」。
江南三家以頓教(《華嚴經》)、漸教(《小乘經》乃至《般若經》)、不定教(《勝鬘經》、《金光明經》)的三教判為主:
(一)虎丘山(有寫成「武丘山」)的岌法師,將漸教立為有相(小乘)、無相(般若)、常住(涅槃)的三時教。
(二)宗愛法師,將漸教立為有相、無相、同歸(法華)、常住的四時教。
(三)僧柔、慧次、智藏、法雲諸師立五時教,同於慧觀法師。
江北的七家則為:
(一)晉武都山隱士劉?,立人天(五戒十善)、有相(三乘教)、無相(空宗之般若)、同歸《法華》、常住《涅槃》的五時教。
(二)菩提流支,立半字(小乘)、滿字(大乘)等二教。
(三)光統律師,立因緣宗(毘曇)、假名宗(《成實論》)、誑相宗(《大品般若》及三論)、常宗(《涅槃經》、《華嚴經》),稱為四宗教。
(四)護身寺的自軌法師立五宗:因緣、假名、不真、真實(《涅槃經》)、法界(《華嚴經》)。
(五)耆闍寺安廩立因緣、假名、誑相、常宗(《華嚴經》)、真宗(《法華經》)、圓宗(《大集經》),稱為六宗教。
(六)有北地禪師立有相及無相的二種大乘教。
(七)有北方的禪師說一音教。此與鳩摩羅什所說的「以一音演說法」不同,乃指如來一音,大小並陳。
南北朝時代的判教風氣亦頗盛,較知名的包括:一、梁之僧旻,在慧觀的有相教中,別出人天教;無相教中,加入《維摩》、《思益》等經。二、濟法師立四時教﹕第一時《阿含經》,第二時《般若》、《維摩》、《思益》、《法鼓》、《楞伽》等經,第三時《法華經》,第四時《涅槃經》。三、梁朝光宅寺法雲,依《法華經》,立羊車、鹿車、牛車、大白牛車四乘。
然而,天台宗之前的任何一家判教,都不能做到總持佛法,難免相傾相奪。諸多修習不同教法的集團間時有辯論,這算是較平和的交流;或有甚者,如智者大師之受業師父慧思禪師,便曾遭到誣謗乃至毒害。
直言之,除了為窮究諸法實相的佛法論辯外,非理性的自讚毀他,早已犯菩薩戒!
智者大師年少時歷經戰亂親亡、離鄉顛沛,出家後又歷經朝代興替的動盪無常。此外。如同前面所述,當權者須藉佛教安定人心;佛教在相當程度上亦須接受統治者的「管理」,以利穩定傳布。智者大師也須斟酌時勢,勉與當權者周旋,以保全佛教、宣揚佛法,實為苦心孤詣。
更重要的是,智者大師定慧雙修,以甚深之止觀工夫與慧解,開顯法華之圓妙;更以法華一乘之究竟佛法,統攝大小乘諸般義理,創建天台一宗,終讓來自印度的佛教於漢地深耕五百年之後,綻放妙法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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