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法華三部」
父母去世後第二年,十八歲的光道深感世間動盪、至親死別之無常,便辭別已在朝為官的兄長陳鍼,決意實現當年之誓言。陳鍼當然相當不捨;但是,如光道所言,世間無常:「欲報恩酬德,當謀道為先,唐聚何益?」
光道先前往湘州(今湖北省大悟縣和黃陂、黃岡縣一帶),投靠駐守湘州的王琳;因為光道是自己的舊交陳侯之子,王琳便資助供給修道所須的衣物、法器等。
光道就在湘州果願寺師從法緒法師出家,成為沙彌。法緒法師授予光道法名「智顗」(音同「以」,其義為「靜」)、表字「德安」。
依古代禮法,法名是只有自己的師父、長輩或受戒時壇上十師才能稱呼的;所以,法名在受戒之後就很少使用了,同輩之間一般只能以字相稱。以下行文,便謹用「顗師」述之。
顗師二十歲時(西元五五七年)受具足戒,正式成為沙門。這一年,梁朝滅、陳朝立。
蕭繹投降後,其手下大將王僧辯遠在建康,還擁有大軍,拒絕承認蕭?這個傀儡皇帝。此時,在北朝方面,剛奪取東魏政權的北齊,抓住機會派遣大軍,把俘虜已經八年之久的蕭淵明送回,要求繼承帝位。蕭淵明是開國皇帝蕭衍之兄的兒子,在血統上原本沒有繼承帝位的可能;但護送他的北齊軍團,一連幾場勝仗,彌補了這個缺點,王僧辯只好接受。
可是,蕭淵明的皇帝只當了四個月,王僧辯的部將陳霸先兵變,殺掉王僧辯,把蕭淵明逐下寶座,擁立蕭繹的兒子蕭方智繼位。
然而,到了五五七年,已經掌握實權的陳霸先,命蕭方智禪讓;禪讓之後又把蕭方智殺掉,改國號為陳,是為南陳。
顗師成為沙門後,便跟隨慧曠律師學律,還研習各種大乘經典。慧曠律師十二歲出家,「發明幽旨,頗超群輩」,後來又師事真諦大師,學習《攝大乘論》、《金光明經》等經論,「累載弘道」,可見其學養頗高。
應是修學期間,顗師曾到衡州南境大賢山誦讀「法華三部經」——《法華經》、《無量義經》、《普賢觀經》,經過二十天時間,就完全熟誦及通達了。
此外,顗師並修習方等懺法。而當他在修習方等懺法時,曾有殊勝的瑞相出現在眼前:只見有一座寺院寬廣宏敞,非常清靜莊嚴,但是各種經典縱橫紛陳、相當複雜。
這是暗喻當時大小乘經論義理紛陳、修習者無所適從的情況。因為,佛陀在世的時候,並沒有劃分說法的時間次序和教理淺深,而是隨類設教,因此大小乘或顯密經典並無固定不變的次序;再加上中國於翻譯經論的時候,也並未按照其成立的次第傳譯,各經典的義理之間似乎有相互矛盾之處,以致初學者不容易理解。又由於修學者研習的重點各有所偏,難免尊己非他,並未對整個佛法有一宏觀的統攝,也就無法明瞭佛陀某些說法的真實意旨,因此各種經典「縱橫紛雜」。
這種情況下,顗師卻見自己坐在高座上,腳踩著繩床,同時念誦著《法華經》經文,雙手則整理、擺正那些經像。
經歷這樣的瑞相(或境界)之後,顗師的心境便常處清淨。
這則是比喻,顗師將以《法華經》的旨趣與義理作為統整諸經義理的綱維,對釋尊所說的教法進行遍觀,分別加以區判,使之各有相應位置,這就是「教相判釋」。
受學於慧曠律師不久,顗師便就已精通律藏,並十分好樂禪法;然而,整個衡州地區「有諸法師禪慧不兼」,沒有能夠進一步請教的高僧大德,他為此頗為悵然。
也就是在這樣的處境下,讓他生起尋師訪道的決心;也因為這樣的機緣,而拜入慧思大師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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