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




智者大師——東土釋迦
  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
  「支那弘道無二人」——盡顯《法華》之妙的智者大師
  佛教之南北差異
  修習「法華三部」
  「大蘇妙悟」
  心向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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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訶止觀》
  「五時」與「八教」
  荊溪湛然(天台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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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時」與「八教」

智者大師在其著作中,對佛家義理每每予以分判,而有「五時八教」之說。此一判教思想,每為漢地之佛教學者所沿用,影響甚為深遠。

 
五時

「五時」的由來,依智者大師所言,乃是依《華嚴經.如來性起品》的三照三譬、《涅槃經.聖行品》的五味相生譬而予以發展的。

所謂「五時」,乃是將大小乘佛教所有經典皆視為釋尊所說之法,將其歸納並分為: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涅槃時等五個階段。

智者並以「五味」比喻五時:華嚴時為「乳味」,阿含時為「酪味」,方等時屬「生酥」,般若時是「熟酥」,最後的法華涅槃時則是最精煉的「醍醐」。由此便可看出五時之次第。

 
一、「華嚴時」

即釋尊在成正覺的三七日間,宣說開示其內自證境界,如「日照高山」之時;其內容即為《華嚴經》,故稱「華嚴時」。但因其內容過於深廣,所以只有大菩薩利根器者得益,對小乘鈍根者則絲毫不起作用。

此時又稱為「擬宜時」,亦即釋尊「試探」其自內證境界對諸類眾生有何影響。

在此須加以說明的是,華嚴教法對大乘利根器者而言可說是「醍醐味」,但鈍機者卻是如聾如啞,無法了解;所以,從整體教判而論,仍判其為「乳味」。

 
二、「阿含時」

佛陀為「華嚴會」上之不能契於《華嚴》深法者,於十六大國說小乘四《阿含經》,如「日照幽谷」之時。

因佛陀最初說法之場所在鹿野苑,故此時期稱作「鹿苑時」;又取所說經之名,故亦稱「阿含時」。

此期所說之教僅為小乘法(即三藏教)。從佛陀教化之意義而言,因是以根機較淺者為對象而誘導之,故稱「誘引時」;在教之順序上,此期譬喻為「酪味」。

 
三、「方等時」

所謂「方等」,乃是一切大乘經典的總稱。指鹿苑時之後八年間說《維摩》、《思益》、《勝鬘》等大乘經典之時期,如日照平地之時(食時)。因此時為初說方等經,故亦稱「方等時」。

此時之教法併說藏、通、別、圓四教,打破視第二時得小乘之淺證為與佛之深證同一之偏見。其宣說斥小歎大(斥責小乘而讚歎大乘)、彈偏褒圓(彈呵偏教而褒揚圓教)之教義,乃欲啟發小乘人生起恥小慕大(恥小乘、尊大乘)之心。

若從佛陀教化之意義而言,此期稱「彈呵時」(呵責小乘);在教之順序上,則喻為「生酥味」。

 
四、「般若時」

指方等時之後二十二年間,說諸般若經之時期,故依經名而稱「般若時」,如「日照禺中」之時。

此時所說教法,在內容上為通、別、圓三教。從佛陀教化之意義言,此時為淘汰大小乘分別之偏執,說諸法皆空,融合大小乘於一味,對鈍根之人的情執予以淘汰、揚棄,故稱為「淘汰時」;在教之順序上,喻為「熟酥味」。

此一時期,除闡示通教的消極之空(即三乘共學之般若)外,亦說明別圓二教積極的不空中道之理(即菩薩所學之般若)。

 
五、「法華涅槃時」

歷經以上擬宜、誘引、彈呵、淘汰四時的化導,眾生的根機智慧已臻成熟,佛陀在最後八年間說《法華經》與入涅槃之前一日一夜說《涅槃經》,故稱「法華涅槃時」,其如「日輪當午」之時。

釋尊於「法華會」上「開權(方便法)」、「顯實(真實教)」,會三乘為一佛乘,授記會眾必將成佛。此時所說之教法純係圓滿之圓教,即會通前四時之淺方便教,並彰顯真實之開顯圓。在教之順序上,喻為「醍醐味」。

《法華經》與《涅槃經》之關係在於顯揚畢竟一(佛)乘。《法華經》係將華嚴時以後至《法華經》間之二乘加以開會,令成就「入佛知見」為大目的(大收教);會三歸一,契入本來如是之境,與初時華嚴首尾相應。

《涅槃經》則明白宣示「眾生悉有佛性」的教法,以再為法華會時之根機未熟者,追說藏、通、別、圓四教,並說佛性常住、扶律談常,教化使令成佛,亦稱「捃拾教」。

以上依眾生之根機與釋尊化導之法門,將釋尊之說法歷程分別為五,這是將佛陀之說法作一次第歷然的組織說明。但釋尊實是隨時隨地視眾生之根器,應機而施教攝受,並不限於某一時段方用某一次第之法。五時歷然為「別五時」;隨時應機攝受,則為「通五時」。

從今日文獻學研究的眼光看來,「五時」的說法顯然並不符合佛教文獻發生史的基本事實,也就是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早晚期大乘佛教的歷史發生的先後次序。但是,從宗教詮釋學的觀點來看,「五時」的判教的意義並不在於以佛教文獻流傳的歷史事實,毋寧是在描述對佛陀教法的體驗與轉化過程。

所謂「五時」,乃是視修學者在不同時間與場所的需要,進行不同的宣說,讓修學者逐步學習佛法的各個層面,逐步導入圓滿教理,而成就圓滿佛性。這應是比較符合宗教理論與禪修轉變進程的觀點。

 
八教

以上的「五時」教判,乃是屬於時間歷程上的「豎說」;而「八教」之判則是對於佛陀說法之形式與內容的分別,此為「橫說」。

此「八教」分為「化儀四教」及「化法四教」兩者,前者為對佛陀化導攝受形式的區判;後者是對佛陀宣說內容的分判。簡要說明如下——

 
一、「化儀四教」

化儀者,如來出世一代教化眾生之形式也,即「頓、漸、祕密、不定」四者。

對堪受大乘甚深法之利根器者,佛陀對其不藉任何方便而直說自內證之法,令其當下悟入,此即「頓教」,即《華嚴經》也。

謂如來初於鹿苑,破斥邪法,建立正教,專為二乘,此名「漸初」,即《阿含經》也。次於方等會上,彈斥二乘小機,令其歸向大法,此名「漸中」,即《淨名》等經也。後於般若會上,廣談空慧之法,淘汰二乘執小之情,會一切法皆歸大乘,此名「漸末」,即《般若經》也。如是自淺至深,次第而進,故名「漸教」。

所謂「祕密」,其意為「不顯露」。因釋尊以不思議神力宣說佛法,即使在同一會上開示,與會聽者亦會因其根器不同,導致所領悟的內容亦有所差別。因彼此之自證有異且互不相知,故言其為「祕密」。

至於「不定」,則是對佛陀的同一說法,聽者之得益不同:或聽大法而得小果,或聽小法而得大果。得益不定而彼此相知,此則為「不定」。

 
二、「化法四教」

化法者,如來教化眾生之方法也。智者大師將釋尊的說法內容,區分為藏、通、別、圓四教。

「藏教」者,具名「三藏教」,其教法以小乘教義為主。

「通教」則是通於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的教法,因其為大乘之初步,所以正通菩薩,旁化二乘。以「因緣即空」為其主要教義。

般若法分為「共」、「不共」二者。共般若屬通教;不共般若則是菩薩獨修之法門,不共二乘。因其有別於前面之藏、通二教及其後之圓教,故稱為「別教」。

「圓教」則為佛陀最究竟無偏之教法,乃是為最上利根者所說之法門。因其教、理、智、斷乃至於因、果,無不皆圓,故稱為「圓教」。以《法華經》為宗的天台教理,即踞此「圓教」位。

智者大師乃是依龍樹菩薩《中論》的偈頌:「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為例,標出經典教義淺深先後的重點,判以藏、通、別、圓化法四教。以下再進一步依蕅益智旭大師《教觀綱宗》的「化法四教說」略說四教的意涵:

(一)藏教:「因緣所生法」

依析空為觀 ,無我我所;出分段生死,證偏真涅槃,以三藏教法正化二乘,旁化菩薩。

(二)通教:「我說即是空」

依體空為觀 ,陰界入皆如幻化,當體不可得;出分段生死,證真諦涅槃,正化菩薩,旁化二乘。

又有利、鈍兩種根性,鈍根二乘,但見於空,不見不空,仍與三藏同歸灰斷,通前藏教;利根三乘,不但見空,兼見不空;不空就是中道,通後別圓二教,所以名為「通」。

(三)別教:「亦為是假名」

依次第為觀,先空次假後中,開示界外鈍根菩薩,出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證中道無住涅槃。別於藏、通、圓三教,所以名為「別」。

(四)圓教:「亦是中道義」

開示界外利根菩薩,依一心為觀,三諦相即互融,即空即假即中道,圓超二種生死,圓證三德涅槃。

 
將「五時」之「五味喻」與「化法四教」配合來看,「法華涅槃時」之「醍醐味」,乃是由「乳」而「酪」,再經「生酥」、「熟酥」的歷程所逐漸煉成。依此論之,天台宗依《法華經》所言之「圓教」,乃是「開權顯實」、「會三歸一」之圓教,其教理並非與前三教對立,而是不離三教並將其攝受,方能顯《法華》圓教之為「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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