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之法
印宗法師進一步詢問:「黃梅五祖在傳衣付法給您的時候,是怎麼樣傳授及指點佛法的呢?」
惠能說:「弘忍大師並沒有特別的傳授或指點,他強調要『見性』——要我用智慧洞察到本性最原本純淨的樣貌,並未特別主張禪定與解脫的修行。」
印宗問:「為什麼不強調禪定、解脫呢?」惠能說:「因為,禪定和解脫只是兩種方法;從禪定到解脫,最高只是成就阿羅漢的果位。佛法則是不二法門;解脫之後,還可以讓我們提升到菩薩與佛的境界。」
印宗接著問:「什麼是佛法的不二法門呢?」
惠能回答:「法師您為眾人講述《涅槃經》,應當知道佛性本身就是佛法的不二法門。就像高貴德王菩薩問佛祖:『那些犯了四重禁、作五逆罪的,以及一闡提(註三),他們是不是斷絕了善根和佛性?』佛祖說:『善根有兩種,一種是恆常不變的,第二種是變化不定的;但佛性並沒有這樣的區別,所以不會斷絕,因此名為『不二』。人類的言行、思想也有兩種表現,一者為善,二者為惡;佛性卻沒有善惡的分別,所以名為『不二』。
「佛法的道理,從修行到解脫,進而成菩薩、成佛,是一貫通達的;對於善、惡或各種事項、修行法門的區別,只是於初步而言需要一些知識上的學習,分別各種名相、概念。例如,像是所謂的五蘊與十八界(註四),一般人會認為那是有區別的,五蘊與十八界的各個名相不同,指涉的對象也都不同。然而,有智慧的修行者完全明白,『蘊』和『界』的說法,都是一貫相通、息息相關的,皆是從基本的修行,一路到成佛的過程而已。這種毫無二致的本性,就是佛性。』」
聽到這番說法,印宗法師十分歡喜,對著惠能合掌敬禮,同時也自嘆不如:「聽完大師您闡述的佛理,我覺得自己以前講說的佛典經文,猶如瓦礫般粗鄙;今日您所講的,則如真金般堅實。」
【註釋】
註三:「四重禁」指違反四種嚴重的禁戒。分別為「殺生」、「邪淫」、「偷盜」、「妄語」,又稱「四重罪」。
「五逆罪」為佛教中極惡的罪行,將墮入阿鼻地獄。小乘佛教的五逆罪包含「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離間僧人和諧)以及「出佛身血」,其中以「出佛身血」較為特別;其原指佛陀在世時,有人惡意破壞、傷害佛身,例如拿石頭、物品丟砸佛陀,使佛陀受傷、流血,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佛陀堂弟提婆達多曾傷害佛陀,但後來因被感化而出家以佛為師。佛陀寂滅後,因已不能再傷害佛陀肉身,所以「出佛身血」泛指任何毀損佛像的行為。
大乘佛教的五逆罪則包含犯了小乘五逆罪之一、盜毀常住、誹謗(聲聞、緣覺及佛法)、殺害或妨害僧人修行,以及不信因果。
「一闡提」則為梵文Icchantika之音譯,指不具佛性或斷善根的人。
註四:「五蘊」的「蘊」是積聚、集合的意思。「五蘊」即指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意思就是物質的積聚、感受的積聚、概念認定的積聚、情意的積聚與分別式認知的積聚。
「十八界」為「六識」加上「十二處」。佛教將眾生攝取資訊的管道分成內、外六處共十二個。「六內入處」為眼、耳、鼻、舌、身與意內入處,又稱為「六根」;前五者相當於感官,也有認為是較細微的感官神經,「意入處」則是綜合、分析各種資訊的能力。「六外入處」又稱「六境」、「六塵」,指的是色、聲、香、味、觸與法外入處,即為「六內入處」所對應的六種對象;例如:「眼內入處」所看到的,就是顏色、形狀等「色外入處」的顯現。
「十二處」加上眼、耳、鼻、舌、身與意等「六識」即為「十八界」。「六識」指的是「六內入處」捕捉到「六外入處」時所產生的分別認知、分析、判斷、思考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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